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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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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港血康口服液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9年前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10ml/支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1021029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市场保护 有培训
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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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时告知来自东方医药网
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液体剂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 10ml/支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 生产单位:大连华立金港药业

产品介绍:

【主要成分】肿节风,主要化学成分为黄酮甙、腈甙、香豆素、洛新妇甙。

【用法用量】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。放化疗预防:在放化疗前一周开始使用,口服,每次1支,一日3次,4周为一疗程;放化疗治疗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,4周为一疗程。

肝病伴血小板减少症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,4周为一疗程

其他原因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,4周为一疗程

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。维持用药:在激素减量前开始使用;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;如病情控制良好,剂量逐渐减至每次1支,一日3次维持;治疗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4次,4周为一疗程

凝血机制不全或其他出血性疾病:口服,一次1-2支,每日3-4次,可连服一个月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

放化疗预防:在放化疗前一周开始使用,口服,每次1支,一日3次,4周为一疗程

放化疗治疗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,4周为一疗程

肝病伴血小板减少症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,4周为一疗程

其他原因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,4周为一疗程

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:

维持用药:在激素减量前开始使用;口服,每次2支,一日3-4次;如病情控制良好,剂量逐渐减至每次1支,一日3次维持。

治疗:口服,每次2支,一日4次,4周为一疗程

凝血机制不全或其他出血性疾病:口服,一次1-2支,每日3-4次,可连服一个月

【作用机理】①保护骨髓造血干细胞,刺激骨髓生成血小板;②调节机体免疫功能、减少血小板抗体的生成;③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及脆性;④调节机体的凝血机制。

【不良反应】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胃肠轻度不适、嗜睡现象、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